사은사행(謝恩使行) 서장관(書狀官) 이하원(李夏源)이 보고 들은 것을 진술한 별단(別單)
【甲申】謝恩行書狀官李夏源聞見事件
【甲申】謝恩行書狀官李夏源聞見事件
由西門出曲城內有十餘人或枷或鎖列坐城底問於衙役輩則答以其國法死罪者囚之獄其餘皆置之曲城內而從輕重定其日數或三十日或二十日或十日准限後始決笞放送云別無監守之人晝夜露處不離不逃其法立令行可推而知
皇帝親覆死囚必於冬至前而上去兩年則皇帝出巡過冬至還都故今始合三年覆當斬者二十五人云以中國之大合三年斷死刑僅四十人可謂幾致刑措而亦何可准信也禮部對案議奏序班謄示草本略曰金禮進 朴七連 朴仁旭犯禁越江殺命取財謀殺人因而得財者同强盜論律應立斬金巨勒 金有一雖未下手殺人但同謀劫掠亦應照此律立斬小成移置贓物應照不應重律杖八十李友白貿取賊參査律內知强竊盜贓而故買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其不知情誤買者不坐
禮部議奏昨始奉旨題下禮部序班謄示正本曰禮部等衙門經筵講官吏部尙書管理禮部事務臣席爾達等謹題爲欽奉聖旨按問各犯明査擬律恭俟睿斷事謹題請旨康熙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題本月二十八日奉旨金禮進 朴七連 朴仁旭 金有一 金巨勒俱着卽處斬李友白小成金禮爀 金起弘俱從寬免罪朴錫昌 柳必興 鄭世胄俱革職從寬免發遣餘依議云禮部三法司等官席爾達李振裕邵穆布王頊齡 鐵圖 會恩 安達禮 趙繼普 林文英 胡璽 巴達 馮佩寶 安布祿 王掞卞永譽拖爾弼舒輅吳涵 葉舒 杜喀禪 陳詵 馬希爵綽奇勞之辨莫音代李先復 陶汧 朱汝錩共二十八人康熙四十三年 月 日
皇帝親覆死囚必於冬至前而上去兩年則皇帝出巡過冬至還都故今始合三年覆當斬者二十五人云以中國之大合三年斷死刑僅四十人可謂幾致刑措而亦何可准信也禮部對案議奏序班謄示草本略曰金禮進 朴七連 朴仁旭犯禁越江殺命取財謀殺人因而得財者同强盜論律應立斬金巨勒 金有一雖未下手殺人但同謀劫掠亦應照此律立斬小成移置贓物應照不應重律杖八十李友白貿取賊參査律內知强竊盜贓而故買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其不知情誤買者不坐
禮部議奏昨始奉旨題下禮部序班謄示正本曰禮部等衙門經筵講官吏部尙書管理禮部事務臣席爾達等謹題爲欽奉聖旨按問各犯明査擬律恭俟睿斷事謹題請旨康熙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題本月二十八日奉旨金禮進 朴七連 朴仁旭 金有一 金巨勒俱着卽處斬李友白小成金禮爀 金起弘俱從寬免罪朴錫昌 柳必興 鄭世胄俱革職從寬免發遣餘依議云禮部三法司等官席爾達李振裕邵穆布王頊齡 鐵圖 會恩 安達禮 趙繼普 林文英 胡璽 巴達 馮佩寶 安布祿 王掞卞永譽拖爾弼舒輅吳涵 葉舒 杜喀禪 陳詵 馬希爵綽奇勞之辨莫音代李先復 陶汧 朱汝錩共二十八人康熙四十三年 月 日
색인어
- 이름
- 李夏源, 金禮進, 朴七連, 朴仁旭, 金巨勒, 金有一, 李友白, 金禮進, 朴七連, 朴仁旭, 金有一, 金巨勒, 李友白, 金禮爀, 金起弘, 朴錫昌, 柳必興, 鄭世胄, 李振裕, 王頊齡, 鐵圖, 會恩, 安達禮, 趙繼普, 林文英, 胡璽, 巴達, 馮佩寶, 安布祿, 王掞卞, 吳涵, 葉舒, 杜喀禪, 陳詵, 馬希爵, 李先復, 陶汧, 朱汝錩